当自建房出现安全隐患时,需要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那么检测鉴定流程如下:
那么,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该做检测鉴定呢?
1、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当年委托房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此后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2、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可能危及使用安全的;
3、房屋出现危及使用安全迹象的;
4、房屋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需继续使用的;
5、其他依法应当进行鉴定的。
如何委托鉴定
1、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安全使用人或者关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
2、区分所有权的房屋委托安全鉴定的,由相关的房屋使用人或者房屋所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委托鉴定。
委托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房屋结果安全鉴定委托书或者合同:
2、委托人是身份证明材料;
3、访问产权证书、证明其合法权益的其他有效凭证,或者证明与被鉴定房屋有相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有效凭证: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记录房屋使用安全的基本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安全检测鉴定。